顿河羊群。

五千人今日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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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宝贝,我哭了

里克斯岛患者:

*1


情人是来自里克斯岛的患者


手捧都铎玫瑰


眼框不能落入一颗煤星


情人的名字是堪察加的海岸线


情人无限忧郁


把桂皮掷向金色的马镫


情人的呼吸炙热


点燃火焰与亮银


从加纳利到布里斯托尔海湾


晚上


情人从红木匣子中倒出银河


情人把黎明种在白色蜗牛壳里


情人轻声呼唤着情人


他们不再属于十三行诗


情人站在情人身后第七步处


他的眼缺少亲吻而变得干涸


情人舌底压着松针


情人将情人含在口中


无需媚俗


情人是百年后的世纪遗孤


等待在第七个冬天


怀抱着即兴与悲恸


拾荒者和拾荒者把情人捡走


(看了一个电影叫莫里斯的情人后写的,休好好看呜呜呜)


*2


沉默


十一月是你的黑鲸


水泥的墓石板


请把你的死者高举


灰水晶从他们的舌尖上长出来


布鲁克林


你从东海岸


带着


绛紫色的黎明和蓝鸽子


穿梭在自由之地的六十六号公路


向我奔来


现在把他们都带给我吧


透明的高脚杯还有腐烂的小树莓


以及你银色塔尖上的


路过羔羊的眼睛


带给我


一位脸色蜡白的寡妇


和她的瘾君子儿子藏在


阁楼里从上往下第三个木条箱里


有着霉点的爵士乐章


带给我


墨西哥火山熔岩的灰烬


和一根来自皇后区第六大街最后一根灯柱下的渡鸦尾羽


把他们带给我


布鲁克林


快张开你的双臂


跑向我


我认识你的脸


你是内华达上傲慢的山毛榉


是色卡的最后一环


是金色的北风


*3


我漫步进了一家小酒馆,腰上系着红格子衬衫,只有三便士在口袋中。我走了千万里,我也不想无家可归 。


我胃里还有一颗无名浆果和半片麦吐司 。我走进这家,名为黑刺的酒吧。耳边响起慢了两个调的摇滚乐,放着和我小时候偷来的一张黑胶碟里一样的曲子——那时我会用胶布缠住有佝偻病的天线,上面插着脏了一角的红蓝白星条旗。午后我会拍着破烂收音机的顶盖,再调试一行早已尘封的数字,等待三点整准时响起安娜的嗓音.....我不认识她的脸,也忘了她的声音。


但现在我已走了千万里,走进了这家酒吧。一位蓝眼睛女郎挥舞手臂,朝我走来 。 ' 你想喝一杯什么'   她说 。她有着,蜂蜜色的肌肤,尖尖的粉红鼻头,麦穗般粗糙的一缕小辫和亚麻色的雀斑。不安分的桃红色指甲拨弄着翘角玻璃纸,她时不时把她奶金色的小卷发甩来甩去,扫过她甜腻腻的红唇。'我已走了千万里,我没有绿色的富兰克林'  我说。我看见了她烫金闪亮亮的胸牌————奥菲利亚。噢,是她的名字。'我觉得你应该叫安娜 '我又说。


她露出两个不对称的酒窝,似虹吸壶口暖暖倒出的淡金属味咖啡,棉云白沫在杯中的漩涡。'你需要一杯烈酒' 她说 。随即端来一杯梅子色的酒放在紫麻纱覆盖的大理石桌上。我向她表示了谢意。


松木香前调,雨后湿柴甘洌苦艾在舌尖微颤,初夏的青石榴,玫瑰色的海盐,熟烂的果泥。


还有春末半红半白的樱桃。姜黄色边缘的小气泡排列在玻璃杯的内壁


'这酒叫什么'  我问


'安娜 '  她回答


我的安娜,银脚的安娜!    我摸了摸褴褛的牛仔衣口袋.......只有三便士...


那首歌还在以老旧的节拍无休无止地唱着,我走出了那家名为黑刺的酒吧,告别了我的安娜。我动了动喉头,哼哼着破碎不成调的音节,踩着我缺了一个齿轮,再也不咔咔转古铜色马刺。


我已走了千万里    我也不想无家可归


我向北边。


安娜在夏天


*4


骆驼刺与异教徒


西罗科风,请收起你的桀骜


如果你能听见我的呼唤


去亲吻


异教徒脸颊边猩红的铁烙


狂热的信众们烧掉了他的渎神之语


让他赤脚   走向你的域土


西罗科风


'温和放逐'


基督徒们如是说


他们礼赞福音


虚假地宽恕着    这大不敬的可怜人


犯下的罪行


并告诉他,


去撒哈拉寻找摩西的火炬吧


耶和华会给予你慈悲的指引


西罗科风


如果你知道海子的所在


十二门徒赞美上帝,我赞美你


你是缪斯的使者


从红海的杯底醒来


沉睡了一个冬季


你迫不及待地


从咸潮中,黄沙上,白骨里


为你最爱的土地


唱着黑色摇篮曲


将他送上肺痨的温床


你是地中海的牧野人


放养着摩洛哥的月光


远征者用驼铃将你招来


化为圣殿守门者的钢铁利剑


去亲吻大理石雕像的金色嘴唇


徘徊在乌尔德蓝色岩泉边


你轻扣墓穴的石门


一个破碎的造物


沙土之下的征服者


怀抱十诫埋葬在耶路撒冷


异教徒停脚在沙丘的背阴处


双眼空洞,无法直视头顶的太阳


当黄沙覆盖住他高傲的鬓角


额头  前胸   左肩    右肩


他仍旧不肯抬手去触碰


不属于他生命的符号


他梦见雪花石膏的鸟头人身


和金色的塔尖


他梦见了一条双舌头的毒蛇


游过黑色的暗河


猫眼贝斯特在他额头上轻摇叉铃


胡狼头的阿努比斯带来


灰黑鸵鸟尾羽


昏睡吧,异教徒


昏睡吧


带上你脚边的骆驼刺


西罗科风


请藏好你的亡灵


撒哈拉的夜晚太冷


(看了故园风雨后的感想)


*5


我从小就是一个阴晴不定的人,自顾自活在理想国。妈妈告诉我,我所谓的梦会在世间的沉浮中支离破碎。她教我去讨好,媚俗,做一个被很多男士热爱的乖巧女孩。金钱与权力,男人与钻石,应该被一个听话的女孩奉为一生的信条——'要做一个乖女孩' 她骄傲地展示她现在的所有物。可是每当我看向她的脸,就像望向阴霾笼罩的灰色海水,没有白鸟的影子,太阳是黑色的。


我在何处,我要去何方,咸涩礁石上灯塔不再指引,我就是风暴中半沉半浮的煤油灯,妄想点燃整片海域。我生来就是一个独特的女孩,我自私,不驯,傲慢,我的人格善变,离经叛道,喜怒无常,我喜欢一切被时代抛弃忘却的老迈物什,我赞美诗歌,烈酒,爵士以及露骨的狂妄,我赞美自由和所有赞美它的人。我敲击打字机就像一个流浪摇滚架子鼓手,我将我的嘴唇涂成雪茄色,穿上紧身黑背心,踩着让我站不稳的高跟鞋,把指甲涂成紫色,在我的耳朵上挂上银色锁链,喝着汽水泡泡兑的金百加得,指节处夹一根的烟头,燃烧的尼古丁在我的耳后吹出白雾,我讨厌烟味。但我不是我妈妈的宝贝。


我向往所有的自由国度,向往有着红蓝白星条旗的旧日美利坚,我仍停留在黄底木纹棕色花体字的卷角画报时代,上面有身穿开衫碎花布料和湖水蓝格纹短裤,头戴红白波点头巾的,金发红唇美国大女郎,她苹果肌绯红,丰腴的胸部雪白雪白的。透明可乐玻璃瓶中乱窜着金色水汽,果园刚熟透的一颗橙子里住着夏日的气息。白天过后,加利福尼亚夏季夜晚是清凉的,男男女女手指勾着手指,嬉笑着翻过祖母绿色的矮篱墙,银鱼一般溜进夜幕下泛蓝紫烟霭色的橘树丛中,相拥热吻。黑白电视机里,美国总统正熟稔地发表他的演讲,威士忌酒杯里滚动着圆圆的冰块,箱子里挤满了黑胶唱片。我仍做着上世纪的美国梦,纽约城里霓虹灯是红色的,美金是绿色的。


我赞颂垮掉的一代,诗人是贫瘠荒原上的孤狼,是星际游石间的磁星。我赞美没有姓名的民谣者,他们唱着渔民与塞壬海妖,马车夫与奴隶主,精灵和竖琴,英灵与失败的将领,尼伯龙根,国王与屠龙者,没落的贵族以及他的情妇,他们喝着苦艾酒,手拿风奏琴,零散的鼓点辗转着时代的挽歌。我相信美好,我也是自由狂热的信徒。我不属于这个时代,我又是这个时代的幸存者,我寄希望于文字和臆想之地。


当我想要流泪的时候,我会做一个思想的流浪者,嘴里不停嚼着草莓味泡泡糖,骑着漆皮自行车飞快穿梭在美国的公路上,草丛和树木依次闪开,我在西部谷地里肆意撒野,路过有着白色车篷的矮红色跑车,在汽车旅馆里牛皮纸色的软沙发上,在机车轰鸣声中,听房客讲花言巧语的爱情故事和他那可爱的美国小甜心,他的安吉拉,他的天使。爱使他盲目,但我能看见他眼中闪烁的加州星光。


我热忱并疯狂地爱着黄金时代。流浪了十二个时区,从东大洋到西海岸。


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只想奔跑,一路跑去,永不停歇。


这是我在人间的第五世。


(开头有一部分灵感来自lana!)


*6


我想和一名Gangster一起度过三个周末。他一定是5'11以上的个子的硬汉,刚过了三十五岁,肌肉线条紧致饱满,他用一只手臂就能将我抱起,他还有小麦色的皮肤,蓝色的眼睛,棕色偏红的络腮胡。左臂用墨青色纹着一位裸体的女人,后颈纹着常青藤与手枪玫瑰和一句被他奉为人生圣言的话——Carpe Diem(及时行乐)。他系着红黑色的头巾,一身皮衣,他将两枚最喜爱的银色戒指戴在粗壮的手指上。他是一名热忱于摇滚的男人,每当他磕嗨的时候,他会用散弹猎枪指着喝着波旁威士忌的客人们的脑袋,问道'Do'ya rock?'  等酒友们战战兢兢点头后,他会用厚实的手臂一把揽过他们的肩头,再为他们续一杯酒。


他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纵身越上吧台,拿着话筒大叫 'Im fuckin'sexy' 然后抱上我,对所有人说我是摇滚的女王,是他的Rollin'star,他的滚石,所有纽约城里的女人里最耀眼的明星女孩。绿眼睛的酒保吓的撒了一地伏特加。我卷卷的金发在他手腕上缠绕,他用一口浓浓的芝加哥腔调告诉我我是无与伦比的美国小甜心。我知道,不论我是什么样的,或许是臃肿的,肥胖的,满脸皱纹的,邋遢的疯人院女人,他始终是我的骑士,我的猛虎,我依旧是他的最娇嫩的红蔷薇,媚人的小妖精。


他清晨为我买来草莓奶油蛋糕,苹果酱三明治和多冰的可乐;午后用黑色摩托机车载我去田地里狩猎,教我如何瞄准草丘旁的杂毛灰野兔,我每次故意射偏,惊走那可怜的小东西。我们一起大笑,在树下稀碎的阳光下打滚,他对我的爱是重金属般的炽热,是天堂。'我们逃去拉斯维加斯吧'  我们两个是法外之徒,浪迹向南,坐拥赌城的夏日。公路的凉风替我吻着他的厚嘴唇,晚上我穿着他宽而肥大的外套,玩着他银色光泽的齿轮打火机,上面还有古龙水的气味。


借着月色,他为我涂着水晶樱桃色的脚趾甲,然后慢慢编着我的卷发,我叼着他的雪茄,趁他不注意用茄头点燃他鬓角边的胡子,我是个不乖的坏女孩,我在他的每本藏书的第一页留下我果酱色的口红印,我悄悄把锡皮的拉环可乐罐使劲摇晃,再请求他为我打开,可我还是伊甸园里他最仰慕的星星。他是我狂热的教徒,我是黑橡树和火焰的神明,是他去天堂的快车票。他陪我鬼混,纵容我的一切残缺,爱着我的无耻,我的浪荡,我的卑鄙,我的丑陋,我的黑色灵魂。我正在死去,腐烂着死去,他为我涂上大红色口红,告诉我我是钻石,是紫水晶,是红石榴,是洁白的圣女,死神无法带走我,我是上帝放在Top Shelf上最昂贵的黑香槟。


所有人都爱我,崇拜我,可我永远是他一个人的穿着红短裙的纽约女王。


*7


我和诗人们在纽约


我在纽约昏睡了三个世纪


从曼哈顿赶来的诗人们


在第五大街的垃圾堆里发现了我


他们抽着劣质香烟


冲进只供冷水的旅馆


晚上与美利坚共眠


我和诗人们在纽约


诗人们嚼着黏在墙缝里风干的泡泡糖


收集掉落在浴缸里


不知有多少位房客的棕发


他们让我坐在窗玻璃后   告诉我


那是从南半球到北半球


两极之间最伟大的造物    来自南美洲的神灵


我透过黑橡胶的水泥


看见了被锡纸包裹着     是纽约的黎明


我和诗人们在纽约


今天纽约城多雨


他们踩着飞溅的黄蓝霓虹灯


让雨水滴进左眼


他们说     '这是我在布鲁克林流下的第一滴眼泪'


请卡门用金色的闪电将他们刺穿


卡门  卡门  他们的吉普赛女人


我和诗人们在纽约


他们卧倒于花岗岩石板上


紧闭的双眼上放了两枚总统头像硬币


'我们已经死去,任何人别想敲开我的头骨偷走文学的残屑'


然后他们一动不动      直至饥饿将他们召起


我现在在凌晨两点的纽约


我和诗人们在纽约


我看见他们背后是墨西哥的火山


烟袋上挂着北极星的雪沫


两眼通红     紧抱着诗句     向我走来


(致敬垮掉的一代)


*8


有关写作


灵感应该是写作的灵魂,我常常纠结于没有灵光的涌现而迟迟不肯动笔。有灵感时可以不停歇地打字,没有则仅打出两个字,删除,添加再删除。毕竟灵感不是招招手就能出来的,一个写作者,必须是一个敏感,诡谲而忧郁的灵魂,从破烂堆中发现思维之光,无尽的欲望造就了一个作家的漂泊不定,善疑,独特的人格。他的文字可以像冰封的贝尔加湖,冰冷,透着幽蓝色的坚硬,但他的思想,必须是基拉韦厄火山,熔岩的流浆是他的魂魄,硫磺味的气泡爆破是思想的迸发,熔化的火焰行径之处,留下的都是文学的晶屑。


我的灵感通常来自那么特定的几个人,雪莱,普希金,洛尔伽,艾伦金斯堡,北岛。每次读一句他们的诗总是能带给我无限的臆想,但我通常又不愿下笔去写,因为写作的人都知道,当你最近某短时间阅读某位诗人的作品,你下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就会带有一点那位诗人的色彩。太多的相似(大多是用词上的),如嫁接夹竹桃与沙漠玫瑰。相似这种事情当然不可避免,也不是一件坏事,但我尽量减少那样的相似度。我希望我的写作更像我自己。


我希望我的文字是鲜活易变的,不是死板的教条,而像是一个红白相间的奖品大转盘——你永远也不知道指针下一秒会停留在哪一个选项里。同时我也寄期望于我的作品不浮于词汇的堆砌,不去过于要求整齐与韵脚,之前有段时间就是这样做的太过,导致后来再看时,自己也不知所云了。现实本就充满束缚,我希望我在文学世界里是绝对自由的,我崇尚自由与美。我极力构建着自己的一个架空文学世界,写我愿意写的东西,不去追求大众认可,不去以薪水为创作的目的。这大概是自由写作最能让我开心的地方。


耳机里单曲一首歌,随着节奏仰起头,闭上眼,我已经从中国某个省匆匆离开,跨越两极和世纪,东西横穿美利坚,坐着突突冒白眼的邮轮,到东大西洋岸的不列颠。我甚至能看见戴白色海军帽水手口袋里的明信片,他胸前挂着的镀银十字架。我也能看见宇宙大爆炸前的那一刻,所有的星体是孤独的,恒星在哑声燃烧,就像黑洞尽头的一座灯塔,我目睹了地球母亲的降临,从炙热岩浆红色,直到大片蓝色的液体将其冷却包裹,见证了大陆迁移,人类伊始到蒸汽文明,再之后地球上的长夜不再是漆黑的;同时也有国家的分裂,谋略家与吞并的野心,战火升起最后到一纸降书。 我只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孩,我什么都没有经历过,又好像经历了所有,我的文字替我去体验这世界的一切一切,饥荒,爱情,流浪,悲恸,荒诞,欢愉,奢侈,贫瘠,别离,情事,喝最烈的伏特加,做最疯狂的那类人,文学是我精神的蓝色鸦片。诗歌,白色的可卡因,透过针管充斥着诗人涌动的血管。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世上便有了光。在光明与黑暗模糊边界的灰色地带,诗人应运而生。


在我的文字中,夏日,性感女孩,美利坚,汽水与美酒是很常见。但每次我都极力从不同的角度去做一个速写,光阴、线条、着色度都是值得去仔细揣摩。我也热爱人造化学物质与自然本初的元素相互结合的美妙,这时人性不再尖利刻薄,而沾染上了夕阳与沙滩的湿润味道;自然不再是单一的静谧,而是辗转着人间的软语。


我的文字不属于任何人,不去讨好谁,我也不是一个诗人,我只是一个为自由,为理想国而写作的一个无名写手而已。但我希望成为一名诗人。


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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